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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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产业项目建设、“五好”园区、“双创”、投资管理等工作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办〔2022〕313号)、《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信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审,形成了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名单:永州市、怀化市、郴州市、常德市。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731—89991070(财信处);
0731—89990947(机关纪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